“小霸王”校園逞威風 尋釁滋事終獲刑
作者:周媛 劉翠穎 發布時間:2010-09-20 瀏覽次數:652
曾一度在銅山縣某鎮中學及附近為非作歹,隨意毆打學生的小孫等四名被告人,15日被銅山縣人民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
只有小學文化的小孫雖然今年只有16歲,但卻是銅山縣某鎮遠近聞名的“小霸王”,在他周圍聚集了一批十來歲的“小混混”。他們共同的特點是中途輟學、無所事事,雖經警方多次教育處理,仍惡習不改,整日以打架斗毆、尋釁滋事為樂。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小孫、小陳、小李、小袁交錯結伙,多次隨意毆打多人,致一人輕傷,情節惡劣,其行為均已構成尋釁滋事罪。在實施犯罪行為時,小孫、小李、小袁已滿十六歲不滿十八歲,小陳也剛剛滿十八歲,他們文化水平較低,自控能力較差,逞強好勝,尋求精神刺激,其父母平時忙于生計,對其沒有給予足夠的關注,疏于管教,缺乏溝通和交流,特別是被告人小陳于2009年因毆打他人被公安機關作出處罰,其家長仍沒有予以重視,沒有及時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使其再次走上犯罪的道路。鑒于被告人小孫、小陳的家人已賠償了被害人黎某各項經濟損失3.5萬元,為了貫徹執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最終依法判處小孫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小陳有期徒刑二年,小李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小袁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