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接聽手機,言語間有關心對方之意,丈夫遂起疑心,搶走妻子的手機查看對方來電號碼。妻子一怒之下,訴至法院,要求離婚。近日,東臺法院審結了該起離婚案,經調解原告章某與被告劉某離婚,夫妻共同財產平均分割。

 

198510月,章某與劉某經人介紹相識戀愛。3年后,雙方未經登記即按當地風俗舉行了結婚儀式,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婚初夫妻感情尚可,后因家庭生活瑣事及性格差異雙方偶有爭吵。章某曾于1991年和2005年起訴要求離婚,經法院調解和好。

 

近年來,章某懷疑丈夫劉某有外遇,經常翻看丈夫的手機查看來電顯示和信息。為此,雙方也是爭吵不斷。

 

今年4月,章某用手機與他人聊天時,劉某聽到妻子言語中頗有關切之意,心中頓生疑竇。氣憤的劉某一把搶過手機,查詢到對方號碼后打過去,并狠狠地將妻子一頓大罵。

 

章某無法接受,又一紙訴狀遞到了法院要求離婚。

 

劉某感到委屈,章某是自己的妻子,平時對自己也從來沒有如此關心過,竟對別人那么關切,心里難免有想法。不過,他說章某脾氣暴躁,婚后經常與自己吵架,一吵就外出,少則十幾天,多則一個多月,雙方一直生活在吵鬧中,也覺得心灰意冷,因此同意離婚。

 

盡管雙方同意離婚,承辦法官考慮到原、被告結婚有二十多年,雙方付出很多感情,對家庭也付出很多努力,希望雙方珍惜往日的情分,勸其和好。終因雙方夫妻感情已徹底破裂,和好無望,最后雙方平靜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