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逃避搶劫犯的傷害,不顧生命危險竟從樓上跳下,吳女士劫后逃生。罪犯受到了應有的懲處,被法律判處重刑。然而,吳女士的日子并沒有就此消停過,先是就賠償事宜將罪犯告上法庭,緊接著自己又被醫院訴諸法庭。面對一連串的糾紛,吳女士身心疲憊。最終,在宜興法院的積極協調下,有了一個圓滿的結果。
吳女士和周某都是個體經營戶,兩人同在宜興茶文化街做生意,而且店鋪相鄰。然而,周某卻并不安心于做生意。2008年8月14日晚8時許,周某從自己店內2樓北窗戶翻至隔壁吳女士店中藏匿。當晚9時左右,吳女士回到店中,周某趁她不備之際,即用事先準備的封箱帶、塑料帶上前捆住吳女士,用襪子、毛巾堵住了她的嘴,并強行將吳女士劫至自己店內2樓,為防她逃跑,又用塑料絲帶捆住了吳女士的腳。在控制住了吳女士后,周某又返回到她店內,劫得現金2745元,小靈通1部。后周某發現吳女士翻窗逃至室外窗臺,便追趕試圖阻止,情急之下,吳女士從二樓窗臺墜地受傷,造成右腦顱骨骨折,引起嚴重彌漫性腦腫脹等傷情。后送醫院搶救,共住院6個月,醫療費用達254761.10元。
事后,因入室搶劫的周某受到了刑事制裁,宜興法院以搶劫罪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并處罰金一萬元。同時,受傷的吳女士就民事賠償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要求周某賠償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等合計56萬余元。法院經審理判決支持了吳女士的請求,依法判決周某賠償吳女士醫療費等計562679.38元。
痛苦一波接著一波。身心的傷害對吳女士來說已是痛不欲生,這邊因罪犯周某的鋃鐺入獄,自己訴求的賠償款一直無法執行到位,不料又被醫院告上法庭。原來,在吳女士住院期間,因家庭經濟并不寬裕,在交了部分醫療費用后就無力承擔,還欠醫院治療費184759.65元。2009年8月7日,給吳女士治療的某醫院一紙訴狀,將吳女士夫婦倆訴諸法院,要求他們支付所欠醫療費用。
宜興法院簡審庭受理此案后,考慮到案件的特殊性,承辦法官立即向院領導作了匯報,引起院領導的高度重視。一方是受到傷害的弱勢群體,一方是利益受損的單位,雙方都需要法律來為他們解決實際問題。于是,院里確立了“盡量調解、開通綠色通道、爭取社會支助”的辦案思路。為此,院領導親自參與此案的協調,分別做醫院和吳女士的工作,分析具體案情,講明客觀情況,解釋法律規定,最終,在法院的主持下,雙方握手調解,醫院同意醫療費以7萬元一次性了結。同時,法院一方面減免了案件的所有訴訟費用,一方面向市政府匯報此案,得到了市領導的關注,最終市里同意由民政撥款為受害人吳女士承擔這筆醫療費。日前,民政局撥出的該筆款項已到位,解決了吳女士的實際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