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此只身孤獨幾十載,相識二十天浪漫奏起黃昏戀歌。相伴兩年光景,感情危機愈演愈烈。二十天后的閃婚,兩年后的離婚,老翁老嫗終究鬧上公堂。

  沒有老伴相陪,兒女工作又忙,胡某和黃某被孩子們送到句容某老年公寓生活。2008年3月初,78歲的胡某與71歲的黃某在老年公寓相識,胡某的老實憨厚、黃某的開朗風趣互相吸引了對方,除了平時和寓所的朋友們娛樂,多半時間兩位老人喜歡靜靜地坐在一起回憶年輕時候的場景,這為一場浪漫卻又短暫的黃昏戀埋下了伏筆。同年3月20日,在說服子女后,兩位老人終于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

  結婚后,由于住在老年公寓有專人照顧,二老生活也沒出現過什么矛盾。2009年,兩人搬離老年公寓回到胡某家中一起生活,干練的黃某操持其家中的大小事情,麻辣利索的性格有時會引起胡某的不滿,兩人矛盾逐漸開始顯現。2010年7月,胡大爺中風住院,為請保姆兩人發生激烈爭吵。住院期間,兩人多為家庭瑣事拌嘴,沒想在自己生病臥床期間老伴不收斂脾氣仍然還是咄咄逼人蠻不講理,一氣之下,胡某于2010年8月2日向句容法院起訴,要求與黃某離婚。

  庭審中,胡某抱怨著對黃某的不滿,盡管老伴蠻橫不講理,但是自己還是心甘情愿把家中的經濟大權交由老伴支配。7月份中風住院,老伴不僅不關心,有時甚至還冷言相對,讓胡某徹底心寒,與其這樣在委屈中度過晚年,不如獨自一人清凈生活,如果離婚,他愿意給予黃某的一定經濟幫助。黃某辯稱自己的確是脾氣暴躁了一點,但是對胡某的照顧還是無微不至,尤其是胡某中風期間,更是對他的起居生活照顧的精精細細,她承認有時候心情煩躁會埋怨幾句,但并沒有惡意,更沒想到會因此引起胡某離婚的想法,如果胡某堅持要離婚,她要求胡某一次性給予經濟幫助5—6萬元。

  最終法院審理認為,胡某、黃某雖屬再婚,但雙方出于自愿登記結婚,雖為生活瑣事產生矛盾,但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雙方應當珍惜來之不易的二次婚姻,相互理解,相互包容。據此,法院依法判決不準予二人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