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駕駛打交警 被判罰金八千元
作者:徐輝 發布時間:2010-09-17 瀏覽次數:692
因沒有辦理相關機動車證件手續,在交警例行檢查過程中,拒不配合檢查,并將執勤民警打倒在地,被告人朱某因犯妨害公務罪,被判罰金人民幣八千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朱某以暴力的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法院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判決被告人朱某犯妨害公務罪,判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
因沒有辦理相關機動車證件手續,在交警例行檢查過程中,拒不配合檢查,并將執勤民警打倒在地,被告人朱某因犯妨害公務罪,被判罰金人民幣八千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朱某以暴力的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法院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判決被告人朱某犯妨害公務罪,判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