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丹陽法院經過多次協調,圓滿執結該市后巷鎮一歇業企業拖欠118名職工工資、經濟補償金糾紛案,并將執行款全部發放至職工手中。

 

丹陽市倍力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倍力公司)系丹陽市丹工實業總公司(以下簡稱丹工公司)等股東投資開辦,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其職工多為丹工公司原職工。因受金融危機影響,倍力公司因經營不善于今年年初歇業,尚拖欠職工工資未付,后經勞動爭議仲裁裁決,倍力公司應給付118名職工工資及經濟補償金合計106萬余元。今年6月,當事人申請丹陽法院強制執行。

 

丹陽法院對此案高度重視,承辦人員受理該案后,及時趕赴倍力公司進行現場查看和調查,發現倍力公司歇業后已廠關人散,法定代表人也不知去向,其經營場所、生產設備均系租賃丹工公司,除現場散亂堆放并早已銹跡斑斑的鉆頭、鋸片等部分成品、半成品外,無其他任何資產。丹陽法院當即對現有的成品、半成品就地查封。隨后丹陽法院走訪倍力公司同行業的其他企業,了解到該公司現有的鉆頭、鋸片市場銷路不佳,且已生銹受損,已無變現可能。如果對現有查封財產予以評估拍賣,不僅面臨最終流拍、職工工資不能兌現的危險,而且周期長,由此產生的評拍費用還將擴大職工的損失。

 

為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丹陽法院執行局在仔細研究案情的基礎上,根據丹工實業總公司原系倍力公司股東,多數職工在倍力公司歇業后又轉入丹工公司工作的特殊情況,確定了“盡量動員原股東代為履行,同時查找法定代表人下落”的工作思路。為此,丹陽法院向丹工公司負責人說明職工群體的處境和困難,積極動員其代為履行。經多次耐心細致的說服工作,丹工公司最終同意代為墊付全部工資和部分經濟補償金。201099日下午,在丹陽法院主持下, 8名職工代表在其援助律師在場的情況下,與丹工公司達成了一致意見,并確定了工資及補償金的支付方式和計算方法。911日上午,倍力公司118名職工全部拿到了各自的工資、經濟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