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盡心調解 十六年養育情得以挽救
作者:徐云 張貝福 發布時間:2010-09-17 瀏覽次數:680
因親生父母無力撫養,被求子心切的養父母抱養,在得知身世之謎后,不顧養父母十六年的養育之情,毅然離家出走欲與養父母斷絕關系。日前,在養父母傷心欲絕向法院起訴后,句容法院通過于情于理的細心調解,母子情最終得以挽救。
1995年春天,時滿2周歲的小明,由于身體孱弱,在生父母無力撫養的情況下決定送人,當時被求子心切的陳家夫婦得知后,在罰款5000元的情況下仍堅持抱養回家。抱著傳宗接代思想的陳家夫婦一直將小明視為掌上明珠,平時嬌慣寵溺。但在小明剛懂事不久,一次與鄰居小朋友吵架后,突然明白自己原來不是父母親生的。自那以后,小明的心里便蒙上了一層陰影。自打上中學后,一直受鄰居小朋友嘲笑的小明,自卑心理愈加嚴重,遂與父母的隔閡也逐漸產生,對父母不斷排斥,不管父母如何解釋,但小明不是閉門不理就是外出不歸。不久便干脆輟學混跡社會,染上了抽煙喝酒的不良習慣,由于無錢揮霍,竟乘父母外出期間,從家中不斷偷錢揮霍。看著日漸消沉的小明,父母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雖然經常對其說服教育,但小明拒不聽從。
2009年下半年,小明回家收拾衣服聲稱要和朋友出遠門,但一直不愿告訴母親任何事由,為防兒子被騙走上不歸路,母親一再苦苦哀求,但兒子卻堅決不理,頭也不回地走了。一個月后,母親幾經輾轉好不容易打聽到小明的下落后,哭著求其回家,可小明對只差磕頭央求的母親仍不屑一顧,此時圍觀群眾對這樣不孝的兒子都唏噓不已。經圍觀老者建議,讓小明當場表態,如果此次不回家就與母親斷絕關系。原本以為這樣會讓小明做出讓步。未曾想,小明當即拿出筆和紙立下“自愿與養母親斷絕一切關系,出了事情不找養母”的紙條,在眾人錯愕聲中扔下紙條,不顧母親的強力挽留,轉身就走。母親當場跌坐在地,淚流不已。自此小明便再也沒有回家。父母親雖然一再勉強安慰自己,小明也許是一時沖動,待懂事以后還會回來。可等了將近一年,卻沒有任何結果,一次次的希望換來的卻是失望。
事實上,隨著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相較于物質需求而言,老倆口在精神生活上的需求更為強烈,他們十分渴望兒子能經常回家和他們交流談心。但每當看到兒子那清晰卻刺眼的字跡,父母的心都碎了。最后在村人的鼓勵下,老兩口鼓起勇氣將養子告上了法庭,要求與其斷絕關系。法庭依法通知開庭,在承辦法官不斷進行說服教育后,小明到庭參加訴訟。開庭審理前,法官考慮到該案系一起牽扯十六年的養育情,且在庭前與原告進行簡單的溝通交流后,在老兩口的眼中仍看出了對養子的依依不舍之情,是啊,情濃意重的養育情不是說斷就能斷的,更不能強行割斷。通過調查得知,原、被告之間的矛盾根源主要是雙方精神交流太少,加之外界“輿論”給小明造成的壓力,讓小明一直走不出“寄養”的心理陰影,以致產生隔閡和代溝。為了彌補雙方情感的缺失,法官決定給雙方調解。但考慮到要調解本案,既要解開“法結”,更要解開雙方的“心結”。法官充分備好一套詳細的調解方案后,一方面積極做雙方當事人的工作,一方面找到親戚好友做外圍工作,再耐心細致析法說理,此時作為原告的養父母表示此次起訴只是想挽回兒子,讓兒子不要再義氣用事,今后為其娶妻生子,全家一起生活就滿足了。而作為養子的被告,一直抱著堅決與養父母斷絕關系的想法,不愿與父母交流,更不愿認錯改正,無論如何也做不通工作,調解工作一時陷入僵局。而此時承辦法官沒有氣餒,在當庭教育小明后,再次對其進行了入情入理的說理分析,指引小明換位思考,并讓小明回憶平日生活中的點點滴滴以及養父母多年來在生活以及學習上的關心照料,經過法官一腔熱忱的耐心調解,小明最終意識到自己的糊涂草率,未考慮養父母的感受,讓老倆口受了委屈,后低頭向養父母認錯,并感謝養父母多年來的養育之情,含淚表示今后摒棄他人的閑言碎語,回家同父母好好生活,養父母喜極而泣,三人抱頭痛哭。后原告撤訴,經過調解此案得以圓滿解決。此后,法官在辦案過程中,再次巡路到原、被告家中回訪,了解情況,看到雙方相處融洽由衷為他們高興,為他們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