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識兩月即結婚 再婚夫妻終分離
作者:劉金霞 發布時間:2010-09-17 瀏覽次數:634
眾多的婚姻家庭案件中有許多是關于再婚家庭糾紛的。再婚夫妻中相識不久即步入婚姻殿堂的比例很高,同時因為婚前缺乏了解,再加上雙方子女,財產等因素的糾葛,再婚家庭很容易產生糾紛,因此,再婚家庭的離婚比率也是非常高的。近日,常州市鐘樓區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起再婚夫妻離婚案件,使得原本怒目相向的雙方當事人理智而友好的達成了離婚協議。
年屆五十的老宋早年喪偶,前年經人介紹認識了比自己小兩歲的蘇某,蘇某當時剛離異不久。兩人均有子女。相識后僅僅兩個月,兩人便領取了結婚證書。然而在隨后的朝夕相處中,兩人經常為了雙方子女的一些瑣事發生爭吵,加之,老宋的兒子已經二十多歲,且已經談了女朋友,到了談婚論嫁的程度。因此,老宋和蘇某向親朋好友借了一些錢,加上兩人的積蓄,重新買了一套房子,與兒子分開住。在買房的過程中,雙方又因為一些細節問題經常爭吵。
在審理過程中,經過法官的耐心調解,雙方同意友好分手,并對共同財產達成了一致意見,房子歸蘇某,由蘇某補貼老宋近八萬元的現金。
法官提示:家庭的穩定關系到社會的和諧,再婚家庭因為其特殊性關系到更多的成員。對于再婚者來說,步入婚姻的大門前,雙方應該應該具備比較堅實的感情基礎,對對方的性格,愛好,以及其他基本情況都應該有比較全面的了解,婚后,應該相互理解,包容。否則,再次失敗的婚姻即使最終友好分手,但難免還是會給雙方的心靈留下陰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