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4月的一天,東臺市某住宅小區的綠化帶里驚現一名死亡的新生男嬰。經鑒定,該男嬰系足月、活產兒,系機械性窒息合并高墜死亡。究竟是誰對一個剛剛出生的孩子下此毒手?周圍群眾議論紛紛。案件最終告破,算是還了孩子一個公道。近日,東臺市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了判決,陳某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

 

可讓人無法接受的是,兇手陳某竟是孩子的親生母親!

 

21歲的陳某是貴州人,在東臺打工時與王某(化名)相識。兩人迅速墜入愛河并同居。20101月,王某發現自己懷孕了。不過,這個發現沒給她帶來欣喜,相反的是,她感到了深深的惶恐與不安。只有陳某知道,這個孩子不是王某的。

 

對于陳某漸漸隆起的肚子,王某不是沒有過懷疑。他也曾經問過陳某,陳某推說是自己長胖了。其實,那時陳某的回答也不算撒謊。因為和王某在一起之前,陳某也不敢確定自己是否懷孕,而無知的她甚至都沒想過要去做檢查。

 

發現自己懷孕后,陳某想過對王某和盤托出,并去把孩子打掉。可是,她無法想象,事情挑明之后王某會有怎樣的反應。左思右想后,陳某最終打消了念頭,選擇了沉默。她愛王某,不想與王某分開,她不敢也不愿去冒這個險。

 

日子就這樣一天天過去,陳某腹中的胎兒也漸漸發育成熟了。423日晚,陳某覺得腹痛難忍。一開始十幾分鐘疼一次,后來越疼越厲害。陳某不敢聲張,一個人悄悄去了衛生間。

 

24日凌晨,孩子終于出生了。顧不上害怕,陳某一個人用手把孩子還連在胎盤上的臍帶拉斷。面對著剛剛降臨人世的孩子,陳某沒有一絲初為人母的喜悅。都說虎毒不食子,可此時的陳某心中只有一個念頭,那就是決不能讓王某知道。她毫不猶豫地將罪惡的雙手伸向了那個無辜的小生命,用手卡、捂住孩子的口鼻處。大約5分鐘后,見孩子沒有動靜,陳某找來塑料袋,把孩子和胎盤一起裝好扔下了樓。

 

24日早晨,聽說樓下綠化帶里有個死嬰,王某起了疑心,便問陳某孩子是不是她的。陳某矢口否認,王某不信,又追問她怎么肚子小了。見瞞不過去,陳某只好承認。隨后,在王某的陪同下,陳某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法院經審理認為,陳某故意剝奪他人生命權利,致人死亡,其行為已觸犯我國刑法,構成故意殺人罪,應予刑罰處罰。公訴機關指控陳某犯故意殺人罪的罪名成立。陳某案發后主動投案,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自首,依法對其減輕處罰。考慮到陳某因涉世不深,殺害剛出生的親生子女,且自愿認罪,酌情對其從輕處罰。遂作出前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