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張華曾經在廣東東莞因詐騙罪入獄,出獄兩年后又伙同他人來到吳江,以在小酒店訂餐為由騙取店老板酒錢。近日,吳江法院審結了這起詐騙案,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

 

二十多歲的張華是四川梓潼縣人,常年在東莞打工,2006年曾因詐騙罪入獄。出獄后,張華整天無所事事,生活上也因為沒有固定的收入來源常常捉襟見肘。去年六月份,他接到老鄉劉聰的電話,說是有買賣。見面后張華了解到原來是劉聰的車進了維修店,也因囊中羞澀無法提車,想讓幾個老鄉一起幫忙騙點錢。此時的張華正愁沒錢花,加上老鄉開口,于是一口答應入伙。不久后,張華、劉聰一行六人便驅車駛往吳江。

 

611早上9點左右,張華和幾個老鄉來到吳江經濟開發區一家事先踩過點的小飯店內,他們自稱是附近工廠的員工,按領導的吩咐前來訂兩桌酒菜。飯店李老板一聽是大客戶,趕緊親自上前招待。等到點完菜后,張華等人借口說要給領導過目菜單,讓李老板一起去見工廠經理,順便看看還有什么要求。于是李老板跟著張華他們來到了附近一家制衣廠。在廠門口,一個自稱是“經理”的中年男人看過菜單后向李老板提出做菜的原材料必須要新鮮,酒水必須要正宗高度五糧液,而且還要15瓶。李老板表示自己可以馬上去菜場買新鮮材料,五糧液也可以去超市購買。達成訂餐協議后,劉聰陪李老板搭工廠的車去買菜,張華則和另外幾個人在飯店等候。

 

在去菜場的路上,劉聰突然接到“經理”的電話,說是客人提前到了,讓他們加快速度。劉聰向李老板轉達了“經理”的指示,并提議分頭行動:由司機和李老板去菜場買菜,自己去超市買酒。李老板覺得此事不妥,可是見對方一臉焦急,又不愿得罪大客戶,心想有司機在也不怕對方耍什么花樣,更何況劉聰還留下了手機號碼,于是猶豫了一下還是把9000元買酒錢給了對方。到了松陵菜場,李老板下車買菜,司機并未同去。買菜的過程中李老板心里七上八下,總覺得不踏實,所以不多久他便回頭去尋找司機,而此時人車早已沒了蹤影。李老板一驚,急忙打電話給在飯店的兒子,讓他看好其他幾個人,自己拼命往回趕。可是不多久李老板的兒子卻回電說剩下的幾個人借口出去買煙再也沒回來。

 

當天上午10點多,開發區派出所在接到了李老板的報警電話后立即展開了調查。根據受害人提供的手機號碼和反映的車輛情況,民警很快在蘇州一家旅館抓獲了劉聰等五人,而張華卻不知所蹤。

 

原來張華在分了贓款后便借口家中有事提前離開了,派出所民警立即在網上對其進行追逃。今年五月,四川省梓潼公安局黎雅派出所得到消息,因涉嫌詐騙被網上追逃的犯罪嫌疑人張華近期潛回了老家,遂出動民警將其抓獲。(文中人名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