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劫廠房被判刑收購贓物罰重金
作者:華茜 發布時間:2010-09-13 瀏覽次數:649
一邊是模仿電視情節搶劫廠房,一邊是明知贓物還收購,兩伙人膽大妄為的分別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近日,惠山法院審結了這起案件,搶劫的五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至十二年,并處罰金七千元至一萬元不等,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的二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十萬元。
一伙人制服門衛以后,直接沖到廠房門口,用事先預備好的斷線鉗剪斷車間門鎖,留下一人在門口放風,其余四人則進去翻找值錢的零件材料,迅速將車間里的紫銅管往外搬,放上停靠在廠房門口的卡車,借著夜色的掩護,幾人如此大的動作并未引起更多人的注意,很快將需要的東西搬運一空,駕駛卡車急速離去。憑借經驗,贓物在附近是不好脫手了,為逃避追查,五人連夜將車開往宜興,找到某金屬收購站。看到這幫人的情形,收購站的老板夫婦也猜到貨物來路不正,但利潤誘人,他們身上又持有兇器,夫婦二人并未多想,就把贓物收購下來。
被捆綁的保安第二天上班才被人發現,廠方立刻報了案,經過清點,共失竊規格為
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某等人以暴力方法搶劫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胡某夫婦明知他人犯罪所得贓物仍予以收購,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同時,法官指出,廠房、倉庫等地是盜竊、搶劫犯罪事實的主要場所,像本案中這種情況僅靠一個門衛肯定無法應對突如其來的犯罪行為,甚至可能造成更為嚴重的后果。因此,企業必須做好一定的防盜、防搶措施,不斷增強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