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沒有兌換價值的秘魯幣冒充歐元詐騙被害人錢財,一七人詐騙團伙日前被銅山縣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分別被判處緩刑至有期徒刑一年不等。

 

今年43歲的吳桐曾因犯盜竊罪、搶劫罪三次被判處有期徒刑。200611月,他結束三年牢獄之苦后,并沒有真正改過自新,貪念仍在他心頭悄悄萌動。20106月,吳桐購買了幾十張面值500的秘魯幣,又邀上有詐騙前科的老林、老李、老胡,找來小強、小魏、小馬開始了他們的詐騙計劃。

 

20106125時許,張大姐在徐州汽車南站登上了開往宿州的長途車。車行至銅山縣三堡鎮境內時,上來一名乘客坐在她前面。一落座,這名乘客就哇哩哇啦講起話來,誰也聽不懂。這時旁邊一名乘客自稱曾在西藏服役,聽得懂他講的是西藏話,說這西藏人生了三個女兒卻沒有兒子,正詢問哪里有廟準備去求子呢。退伍軍人熱心的介紹說云龍山上的廟就不錯,可是自己沒時間,不然就陪他去了。西藏人聽了,忙著從兜里掏出幾張面值500的外幣來,懇求退伍軍人帶他去。這幾張外幣引起了張大姐后面一乘客的注意,他自稱是銀行工作人員,身上還帶著小型驗鈔機,經過一番檢驗,他故作驚訝的說:“這是歐元,是真的,一張可以換4300元人民幣呢,軍人大哥,這個買賣值啊退伍軍人推辭起來,可是禁不住幾名乘客的勸說,最終接了過來。退伍軍人站了起來沖著全車的乘客說:這便宜也不能我一個人占,我看這西藏人是個實誠人,我提議咱們一起祝他早得貴子,我跟他說說,讓咱們都換換歐元,就相當于給他香火錢了!說完,二人哇哩哇啦說了一通,西藏人很高興的點了點頭。車廂里立即熱鬧了起來。銀行工作人員第一個站起來,拿出1000多元錢,口里說著早得貴子,接過了“西藏人”遞來的十張歐元。看到歐元來的這么容易,又有六七名乘客掏出錢,嚷嚷著讓“退伍軍人”幫著給換一換。張大姐也心動了,掏出幾百塊錢也想換上一換。“退伍軍人”說:“大姐,這個機會太難得了,銀行的人都換了這么多,肯定沒錯。你看這西藏人出來拜佛求子也不容易,多出點錢,對人對已都有利嘛!”張大姐想了想,最終拿出2000元換來二十張歐元。銀行工作人員和另外幾個換錢的乘客圍著張大姐一起研究這花花綠綠的歐元時,退伍軍人帶著西藏人跟大家伙告辭下車拜佛求子去了。車行了沒多久,銀行工作人以及三名換錢的乘客也陸續下車了。這時,張大姐等幾名換錢的乘客心里隱約感到有些不安,周圍的乘客也紛紛議論是不是遇到騙子了。

 

其實,“西藏人”就是小強,“退伍軍人”則是小魏,那“銀行工作人員”就是“老胡”,三名換錢的乘客則是老李、老林和小馬。而這場戲的“導演”吳桐,則駕車尾隨長途客車接應同伙。七名騙子騙得了4400元,他們返回南站,又馬不停蹄的登上了徐州開往靈璧的長途車。在車上,他們故伎重演,又騙得1900元。上午9點,當他們再次來到南站,準備再次作案時,被等候的民警抓了個正著。經中國人民銀行對收繳的外幣進行鑒定,這些所謂的歐元實為沒有兌換價值的秘魯幣。

 

銅山法院經審理認為,吳桐等七名被告人結伙,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鑒于吳桐、老林、老李系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根據七人的罪行,法院分別判處緩刑至有期徒刑一年的刑罰,并處罰金。

 

法官提醒廣大群眾,應在銀行窗口兌換外幣是眾所周知的法律規定,用外幣騙錢也不是什么新奇的手段,關鍵是要樹立不投機取巧、不貪小便宜的自律意識、防范意識,才能不讓騙子有可乘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