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收買的嬰兒謊稱私生子出賣牟利 一女大學生拐賣兒童被判三年
作者:劉宇 發布時間:2010-09-06 瀏覽次數:655
剛從高校畢業的女大學生柴某,不是用剛學到的知識謀取正當職業來改變生活,卻從事起了收買販賣嬰兒的勾當,今天,徐州市云龍區人民法院以拐賣兒童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1萬元。
今年24歲的柴某2009年6月畢業于江西某高等師范專科學校,畢業后不積極尋找工作,而是走上了一條販賣兒童牟利的歪路。2009年10月,她在浙江省淳安縣以2萬元價格收買一名男嬰,隨后將男嬰帶至徐州市豐縣,謊稱男嬰是自己的私生子,自己剛大學畢業無法養活,通過中間人(已判刑)居間介紹,將男嬰以5萬元的價格賣出。今年2月11日晚,她再次準備將收買的一名男嬰來徐出手時,在公交車站因其形跡可疑被巡警盤查,柴某交代了自己販賣兒童的犯罪事實。
該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柴某以出賣為目的,販賣嬰兒,其行為構成拐賣兒童罪,應依法處罰;鑒于其在巡警盤問、教育后,主動交代自己的罪行,應當視為主動投案,構成自首,可以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