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寶應法院立案庭發揮庭前調解功效,成功調解了一起特殊的離婚案。該案件的被告方是聾啞人,沒有聽說能力,但在調解法官的主持下,通過紙筆進行書面交流,最終妥善解決了該案。

 

原告顧某于2010810日來到寶應縣法院立案庭起訴要求與被告刁某離婚,立案先行調解組的承辦法官審查后發現被告為聾啞人,隨即通過原被告雙方的家屬,對被告進行了解,在調查中發現,被告沒有進行手語學習,無法請手語老師翻譯,但是被告能識字、寫字,這給承辦法官與其溝通交流帶來了希望。

 

823,原、被告雙方來到法院,表示經過慎重考慮,希望法院調解。由于被告是聾啞人,法官只能通過紙筆與其交流,給調解帶來不便,但法官耐心、細致地工作,用紙筆給被告釋明法律,與被告進行交流溝通,最終妥善解決了雙方的離婚、孩子撫養、財產分割、訴訟費負擔等問題。承辦法官當場制作了調解書并送達給雙方當事人,被告及其家屬也露出了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