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州賈汪法院執結一起被執行人冒充孿生弟弟、抗拒執行案件,成為該院一件趣事。

 

被執行人陸大河(化名),2009年底因交通事故案件經調解,應賠償申請執行人車損費用7400元人民幣,到期后陸大河拒不執行,申請人于20103月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前兩次執行法官順著陸大河的地址找到他時,他就拿出其孿生弟弟陸大海的身份證,說自己是陸大海,在哥哥家中為其母親幫忙,其母親也過來證明:“這是我二兒,不是我大兒。”執行法官詢問“陸大海”的婚姻、家庭情況,他也說得頭頭是道,由于二人相貌非常像,申請執行人都辨認不出,執行法官也不能確認,只好兩次放過了他。

 

20108月,申請執行人想起,陸大河在發生交通事故時,額頭被磕了一個疤,并把這個訊息及時提供給執行法官,823,執行法官第三次到陸大河家中找到陸大河,陸大河故技重施,直到執行法官問他額頭上的疤的來歷并為其做筆錄時,他支支吾吾說不出來。執行法官趁機勸其“履行法律義務,逃避執行終究逃避不了,且影響正常的工作、生活”后,陸大河痛快承認了其真實身份,并打電話讓家人送錢過來,該案件順利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