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弱勢群體,執法公平公正”,2010819日下午,在南通市通州區法院訴訟服務中心訴訟討回打工工資的聾啞人張某給法院送來錦旗,向法官豎起了大姆指。

 

2009年底,張某帶著跟他同樣是聾啞人的兩個伙伴為李某家油漆裝璜。李某對其它部分的裝璜質量不滿意與陸某發生糾紛而互相推諉,致使張某等聾啞人的工資沒了著落。

 

2010728,南通市通州區法院受理了張某訴李某、陸某的勞務合同糾紛。調解中,李某辯稱其家房屋裝璜整體承包給陸某,張某的工資與其無關。陸某辯稱其是介紹人,張某的油漆裝璜部分并非其承包,應由李某支付。二人各執一詞之下都認為應當駁回張某對自己的訴訟請求。承辦法官轉而用書面問答的形式向張某詳細調查情況,其間還不時穿插著手勢。原來,張某跟李某直接商談工資標準時沒有具體明確工資支付方式,所以他也搞不懂到底該向誰索要,才將李某、陸某一并告上了法庭。細仔詢問、觀言察色,法官對這起“糊涂糾紛”的處理態度毫不含糊,“聾啞人自食其力不容易,他們的合法權益受法律特殊保護”。經過近一小時的明法釋理,最終說服了李某支付聾啞人工資4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