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陽”融“堅冰” 人性化執行譜寫社會和諧曲
作者:雨田 徐柯 發布時間:2010-08-25 瀏覽次數:714
日前,在執行一起擔保合同追償糾紛案件過程中,蘇州市滄浪區人民法院講究執行藝術,既實現了申請執行人的債權,也妥善解決了拍賣房屋后被執行人的居住問題,當事人均表示滿意,真正實現了辦案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高度統一。
張國與李霞夫妻倆從湖北老家來蘇后經營著神龍茶葉公司,因生意融資需要,以公司名義向銀行借款人民幣430萬元,并由蘇州非凡擔保投資公司提供擔保,后張國夫婦又以自有店面房和住宅各一套向非凡公司提供抵押反擔保。貸款到位后,張國與李霞進一步擴大了經營規模,然而事與愿違,因經營不善加之市場形勢變化,公司經營陷入僵局,貸款全部虧光不說還欠下了一屁股債。轉眼,借期屆滿,非凡擔保公司在張國夫婦無力歸還的情況下向銀行墊付了借款本息,不久后也向法院提起追償訴訟,要求神龍茶葉公司歸還借款本息;張國夫婦以抵押房屋承擔擔保責任,法院經審理判決支持擔保公司的訴訟請求,因被告神龍茶葉公司及張國夫婦未自覺履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
天有不測風云,張國于2008年底不幸因病死亡,李霞與子女及公婆陷入了巨大的悲痛之中,執行法官在執行過程中也陷入了情與法的糾結之中:李霞失去了丈夫,一對兒女失去了父親,張國的父母則是白發人送黑發人,如此境遇著實令人同情;另一方面,作為一名執法者,債權人的債權理應得到法律的保護,更何況非凡擔保公司在張國去世后依法申請追加了其繼承人子女及父母為案件被執行人,一道難題也隨之擺在了執行法官的面前。
在這種情況下,法院做了兩方面工作,在對被執行人表示深切同情和感情慰籍的同時,多次上門為他們解決生活實際困難,消除了被執行人在情感上對申請執行人和法院執行工作的對立,“暖陽”終于融化“堅冰”,李霞等人與非凡擔保公司達成一致,將抵押的店面房折價250萬元抵償債務,但抵押的住宅李霞和子女仍居住其中,非凡公司則依法提出要對該套住宅進行拍賣。這時,法院積極與非凡擔保公司進行了溝通并取得了積極成果,考慮到李霞母子三人的實際困難,非凡公司以公司名義購置了離抵押住宅不遠處的一套住房用于三人的過渡,但李霞三人出于對老宅的感情,剛開始無論法院怎么做工作都表示堅決不搬。這時,耐心細致的工作作風起到了關鍵作用,執行法官數次上門做娘仨的工作,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堅持不懈的努力換來了李霞母子三人的理解,房屋騰空后經拍賣以62萬元成交。與此同時,非凡擔保公司也為法院鍥而不舍的工作精神所感動,主動提出過渡房在李霞母子三人妥善解決居住事宜前供他們無償使用,另鑒于抵押房屋均已處分而同意對余款予以放棄,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以上單位名稱、個人姓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