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女子聯手“放鷹” 騙婚騙錢獲刑
作者:孫慶輝 發布時間:2010-08-20 瀏覽次數:829
利用農村中一些大齡男青年成家心切的心理,以結婚為幌子,通過索要定金、彩禮等方式詐騙男方錢財,這種騙婚方式被人們形象地稱為“放鷹”。近日,高淳法院就審結了一起80后女子聯手“放鷹”的案件。
被告人劉翠和陳紅都是1989年出生的80后女子。被告人劉翠從老家貴州到上海闖天下,由于學歷不高,又好逸惡勞,所以經濟上常常捉襟見肘??吹诫娨暽稀斗钦\勿擾》等相親節目非常火爆,劉翠便和男朋友劉剛打起“找人騙婚搞錢花”的主意。于是二人經人介紹找到了被告人陳紅,并告訴了其合伙騙婚的意圖。起初,陳紅并不同意,但經不住二人的軟磨硬泡,最終同意一起到南京高淳進行騙婚。2008年12月初,三人從上海到達高淳縣陽江鎮南宕村開始實施騙婚詐騙行為。被告人陳紅因相貌俊俏,所以很快就被該村大齡男青年邢大林看中。于是陳紅佯裝同意與其結婚,并以父母需錢治病為名,騙得人民幣20,000元。
高淳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陳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假意結婚為誘餌,騙取他人錢財,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鑒于兩被告人歸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在庭審中表示自愿認罪、態度較好,且其親屬主動退還被害人部分財物,可酌情從輕處罰,遂依法判處被告人劉某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判處被告人陳某某罰金人民幣8,000元。
聽完判決后,本是大好年華的兩名80后被告人流下了悔恨的淚水。對于法庭判決,兩人均表示不上訴,決心好好改造,出來后做一個堂堂正正、自食其力的人。同時,此案也提醒人們,結婚前一定要對彼此進行充分的了解,切勿被一時的美貌蒙蔽了眼睛,否則便會“賠了夫人又折財”。(文中人物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