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上午,江蘇省漣水縣農民工王玉紅(化名)來到連云港市連云區人民法院連云國際新城訴訟服務工作室,拉著法官的手連聲稱謝:“感謝法院對我的幫助,沒想到你們這么快就幫我解決了問題。要不然,我真不知道什么時候才能討回自己的血汗錢。”
今年42歲的王玉紅在連云港某項目工程公司干雜工。在工作期間,她曾經與該企業簽訂過勞動合同。可是今年元月起,企業就沒再與王玉紅續簽勞動合同。直到今年7月末離開時,企業還有7個月的社保和醫保費用沒有為王玉紅繳。
為此,王玉紅先后多次到企業協商,但是,企業領導不是閉門不見,就是以各種理由推脫,一直不為王玉紅繳納社保和醫保費用,更沒有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這使王玉紅頗感無奈,決心與企業對簿公堂維護自身權益。
8月13日,王玉紅找到了連云法院設在連云國際新城的訴訟服務工作室申請打官司,連云法院民一庭審判長蘇靜熱情接待了她。了解情況后,蘇靜認為,這起勞動糾紛涉及的金額并不大,案件也不復雜,適用簡易程序,以調解為宜。征得王玉紅同意后,蘇靜決定開展訴前調解。之后,蘇靜多次來到這家項目工程公司,與企業負責人溝通,為其講解《勞動合同法》的相關條款和相關法律知識。最初,企業負責人還是抵觸,但在蘇靜擺事實講道理的耐心說服下,這位負責人逐漸意識到企業的行為,已經違反了《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一旦進入司法程序,企業不僅要支付經濟賠償,而且更要承擔違法的惡名。
16日上午,雙方在連云法院訴訟服務工作室的調解下,最終達成和解并簽署了調解協議書,企業一次性付給王玉紅8670元經濟補償。至此,這場原本要打的官司,最終以和解的方式畫上了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