嫡親姨姐弟竟登記“結婚”,共同生活二十年后因感情不和訴至法院請求判決“離婚”。近日,建湖法院處理了一起荒唐的“離婚”案件……

 

陳紅(女)今年42歲,其姨弟李華(男)今年38歲,兩人都是建湖縣九龍口鎮村民,自小一起玩耍,青梅竹馬。李華成年后,父母張羅為他成家,但是由于家庭環境不佳,談了幾個對象都沒有成功。李華父母便產生親上加親的想法,要把陳紅和李華撮合到一起,在李母與自己姐姐陳母商量后,兩個涉世未深的年輕人便生活在了一起,199261兩人去民政部門補辦了結婚登記,登記時兩人隱瞞了嫡親姨姐弟的關系。

 

婚后初期,兩人感情尚可,92728生育一女取名李婭,95228又生一子取名君。在一雙子女出生后,兩人外出打工,見了一些世面之后,姐弟倆感覺自己的婚姻似乎有點別扭,當向別人解釋兩人身份時,別人的訝異和指點更加深了兩人的隔閡。201010月李華和陳紅因為一件家庭瑣事發生吵鬧,兩人之間長久以來積存的怨氣也發泄了出來,向各自的父母哭訴,怨恨父母為他們錯配了婚姻,現為親家的老姐妹面對子女的指責也是無言以對,此后兩人分居至今。

 

20104月,陳紅向建湖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決準予兩人離婚,承辦法官在審理過程中查明兩人竟系嫡親姐弟關系,在向兩人解釋我國婚姻法相關禁止結婚的規定后,依法判決宣告兩人婚姻關系為無效婚姻,并妥善處理了小孩的撫養及財產問題。

 

宣判后,姐弟倆形同陌路,匆匆離開法庭,只留下四位老人默默品嘗自己當年荒唐決定所種下的苦果……(文中人物俱是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