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夫妻離婚復婚又要離婚
作者:許穎 丁文娟 發布時間:2010-08-16 瀏覽次數:751
協議離婚四年后復婚本來就不易,沒想到復婚的妻子徐萌五年后再一次提出離婚,這風中搖曳的婚姻究竟能否繼續存活呢?近日,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案件,法院判決不準離婚。
2001年夏天,緣分讓徐萌與吳虎相識。兩人相識后一見鐘情,同年12月結婚,次年7月喜添一子。從此,一家三口過著幸福美滿的生活。然而好景不長,2005年7月雙方因感情不和協議離婚。離婚后,兩人藕斷絲連,念在孩子的份上,又于同年9月復婚。復婚后雙方為家庭瑣事經常發生吵架、打架現象,導致夫妻間產生隔閡。為此,徐萌認為夫妻感情已破裂,要求離婚,兒子由其撫養,財產依法分割。丈夫吳虎則認為,婚后雙方雖發生吵打,但感情尚未破裂,現其正患腦溢血,需要徐萌承擔夫妻間的扶養義務,其不同意離婚。經查明:2009年3月,吳虎突發腦溢血,現尚在醫院住院治療中。
法院認為:徐萌與吳虎系自由戀愛,婚前感情尚可;近年來,夫妻產生矛盾主要是家庭瑣事處理不當所致;目前,吳虎處于治療期,需要妻子的照料和扶助。今后只要雙方能珍惜以往夫妻感情,相互關心、信任、尊重,加強溝通和理解,妥善處理家庭瑣事等,夫妻關系還是可以改善的。鑒于雙方夫妻感情尚未徹底破裂之實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文中均為化名)
法官點評:“婚姻是座圍城,城里的人想出去”,可是出城逛了一圈后,不少人卻還是覺得呆在里面的好。現在復婚較多的是30至50歲的中年人,復婚是他們離婚后冷靜思考的結果。據了解,沖動離婚、為了孩子以及再婚困難,是復婚的重要理由。許多夫妻在步入了婚姻生活后,缺乏經營婚姻的能力,在柴米油鹽醬醋茶的“消耗”下,愛情會變得索然無味,夫妻之際的矛盾不可避免地發生,婚姻的基礎開始動搖,甚至走向離婚。可離婚也不能真正解決問題,新的戀情同樣面臨一樣的問題:當生活平淡如水時,愛情如何保鮮?復婚人群最大的特點,就是他們學會了如何面對平淡的日常生活。多數復婚的原因不外乎以下幾點:一、找來找去,還是原來的最適合;二、一切為了孩子;三、房子“迫使”復婚。夫妻雙方離婚后,必定有其中一方要搬離原先住所,當房子、現金等財產在重新分割之后,很多人感覺“代價太大”,此時,復婚就成了最“理想”的選擇;四、“回頭草”的滋味也好。生活中有不少夫妻離婚后明明彼此還是牽掛對方的,但是由于民間一句俗話“好馬不吃回頭草”,讓不少的夫妻面臨“復婚”有些望而卻步。“復婚畢竟是破鏡重圓,補好了哪個也有破裂的痕跡。”在辦理婚姻案件中,經常會聽到類似于這樣的對婚姻擔憂的話。婚姻其實就是搭伙過日子,和誰過,都要有矛盾,如果一遇上矛盾就散伙,恐怕人這輩子要散伙好多次。夫妻之間還是要“該卷腿的時候卷腿”,該撐腰的時候撐腰,不能任由各自的馬兒跑得遠,說白了,就是要彼此謙讓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