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起酒后駕車造成的人間悲劇,妻子在事故中不幸身亡,而更可悲的是肇事者竟然是她的丈夫。雖然失去了妻子,已是痛不欲生,但仍然要接受法律的制裁,日前,這位不幸的男子姜某被宜興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

 

姜某和妻子史某結婚多年,倆人還有一個10歲的兒子在讀小學。本是幸福的三口之家,卻因姜某的酒后駕車,徹底改變了……2010218,大家都沉浸在春節的喜慶中,姜某一家到岳父母家拜年,中午吃飯喝了4杯米酒。飯后,姜某用連襟的摩托車載著妻兒到寄娘家去拜年。行駛途中,姜某看到放在前踏腳板上的香煙快要滑落于地,于是一手去拿香煙,一手抓剎車停車,結果香煙沒拿到,車子卻因急剎車側翻,一家三口全部從車子上摔了下來。事故發生后,3人立即被送往醫院搶救,妻子史某因顱腦損傷搶救無效于39死亡。

 

事故發生后,姜某與其岳父母在當地村委會的主持下就民事賠償問題達成了調解協議,姜某一次性補償岳父母人民幣16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姜某違反道路交通法規,在未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且酒后未戴安全頭盔,駕駛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的普通二輪摩托車上路行駛,行駛中操作不當導致車輛側翻,因而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應予懲處。事故發生后,被告人姜某能對岳父母作出經濟補償,歸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庭審中能自愿認罪,均可予從輕處罰。根據被告人姜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遂作出前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