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沒錢還債,用假辦的駕駛證租賃汽車,抵押汽車后還錢,近日,鼓樓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

 

張某因為想做生意,借幾個朋友7萬多元錢,卻因為沉迷于賭博游戲,把錢輸光了。朋友屢次催債,張某沒錢還,就打起了歪主意。張某在汽車租賃公司,使用朋友幫忙辦理的假駕駛證,租賃了一輛白色別克凱越轎車,并經李某(另案處理)聯系將該車抵押,得款30000元用于償還其部分債務。汽車租賃公司老板因租出去的車遲遲沒有歸還,又聯系不到租車人,才打電話報警。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素果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合同詐騙罪,遂作出以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