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嫁二夫 重婚獲緩刑
作者:秦鵬 發布時間:2010-08-13 瀏覽次數:631
銅山一女子楊某今年28歲,本應在家相夫教子、侍奉公婆,或者在外工作賺錢、勤勞致富。可是其因為一些瑣事與丈夫爭吵后便離家打工,在外地與另一男青年“夫唱婦隨”,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終被合法丈夫控告而事情敗露。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楊某于
銅山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楊某已與李某登記結婚,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其行為已構成重婚罪。鑒于其認罪態度較好,確有悔罪表現,對其適用緩刑不致再危害社會,依法可以宣告緩刑,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