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常州武進法院橫山橋法庭依托和諧鄉鎮共建平臺,運用多方聯動調解機制,訴前成功化解一起積怨多時、矛盾尖銳的租賃合同糾紛

 

2008223,周某與常州市某繩線廠簽訂了租用廠房協議書,約定周某租用該繩線廠的廠房作為生產車間,由周某自行安裝行車和防盜窗,該繩線廠向周某提供用電。后周某因故解除了與該繩線廠的租用協議,在如何處理周某自行安裝的行車和防盜窗以及電費收取的多少等問題上,雙方產生了嚴重的分歧,為此雙方多次發生爭執甚至打架,派出所民警多次到現場處理未能平息矛盾。周某幾次到鎮司法所投訴繩線廠要求其返還行車、防盜窗和多收取的電費并且賠償損失,司法所經調解未果,20094月,又訴至法庭。

 

法庭領導對該起糾紛高度重視,立即指示駐庭調解工作室先行展開調解。由于雙方積怨已深、互相仇視,調解時爭鋒相對、情緒激動,矛盾隨時有激化的可能,法庭領導仔細分析討論了案情,制定了由法官、駐庭調解室、鎮司法所、村委四方聯動調解的詳細方案。為防止雙方敵對情緒阻礙調解進展,法庭決定采取分頭調解的方法。2010723日下午,庭領導與調解員趕到雙方所在村委,會同司法所、村委調解人員,共同做繩線廠負責人蔣某的思想工作,向其解釋相關法律規定并曉以利弊,促使蔣某自愿拿出了可行的調解方案。724,經過耐心地說服引導,周某接受了蔣某提出的調解方案,雙方達成一致意見,法庭當即為雙方制作了調解協議,并一同前往繩線廠督促雙方履行協議。根據協議,蔣某將13000元現金以及行車一臺當場交付周某,矛盾最終得以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