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武進法院民二庭強化與地方政府的聯動協作,充分利用與鄉鎮開展和諧共建活動的有利契機,以委托調解的形式,有效化解了一起因承包地被征用而引發的涉訴信訪案件。

 

湖塘鎮聚湖村村民徐某,系上世紀80年代該村引進的種田大戶,在該村承包四個村民小組的土地。從2003年起至2008年,徐某承包的土地因修建312國道、運河改道等陸續被征用,但因簽訂合同不規范等原因與各村民小組之間就青苗費補償的歸屬發生爭議,于2009年向法院起訴,在審理過程中徐某還向上級法院投訴。因案件牽涉到徐某的一人利益與四個村民小組之間眾多村民的既得利益,如草率處理必然會引發徐某的繼續上訪或眾多村民的集體信訪。民二庭法官在審理過程中,充分借助與湖塘鎮建立的“和諧鄉鎮共建”平臺,委托該鎮社會矛盾糾紛調解中心進行調處。該調解中心利用其與聚湖村委之間的工作關系,多次召集徐某與村委進行協調,最終促使雙方達成和解協議。村委將部分款項補償給徐某,徐某向法院申請撤回訴訟,一起棘手的涉訴矛盾糾紛得到了有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