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上午,江蘇泗洪法院門前響起震耳欲聾的鞭炮聲,62名農民工代表丘虎將兩面分別寫著“公正執法,情記民心”和“懷愛民之心,辦利民之事”的錦旗分別交到泗洪法院行政庭長尹繼忠和執行員許岳松手中,以對法院干警及時為其討回兩年的工資表示感謝。
2007年元月至2009年元月,邱虎等62名農民工為南京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泗洪的小區建筑工地做工,兩年時間共拖欠邱虎等62名農民工工資35萬余元,之后,邱虎等62名農民工走上了討薪之路。在追討近一年未果的情況下,邱虎等人申請泗洪縣勞保局進行處理,2009年12月31日,勞保局向被申請單位南京市某建筑公司發出勞動監察行政處理告知書,告知其應當支付拖欠的工資,被申請單位沒有履行,2010年1月8日勞保局又對其發出勞動監察行政處理決定書,要求其在三個工作日內支付拖欠的工資,被申請人仍然沒有履行支付義務。
2010年5月21日,該院受理了泗洪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執行南京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行政處罰一案,考慮到該案涉及人數較多,且關系到勞動者的切身利益。行政庭庭長尹繼忠迅速與被執行人聯系,經多次溝通,督促其自動履行仍然沒有進展。6月2日依法向被申請人送達了強制執行申請書和聽證權利告知書。被申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向該院申請聽證,該院于6月22日作出了準予執行的裁決。7月13日,案件進入強制執行程序。執行員魏軍立即拿出執行方案,先是電話聯系被執行人的法人代表,要求立即支付62名工人的工資,同時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要求被執行人限期履行義務,逾期履行將要支付逾期履行金,并告知,如不自動履行,法院可以采取在媒體公開曝光,凍結、查封其賬戶,查封、扣押財產,拒不履行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在執行員多次督促、多方努力下,被執行人最終在履行期限內將執行款及執行費于7月26日匯至泗洪法院執行局專用賬戶。執行款到帳后,執行員立即將全部工資款發放給權利人。一起拖欠兩年多涉及62名農民工35萬元工資的案件,該院僅用13天的時間就執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