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法院人性化執法幫助涉案老年人安然度過酷暑
作者:行政庭 發布時間:2010-08-11 瀏覽次數:614
在一起涉及居住權的家庭糾紛中,涉案老人的住所因被斷電,在炎炎夏日中面臨困境。日前,溧水法院行政庭的法官對該案采取先予執行措施,為一位孤寡老人恢復供電,為其解決了燃眉之急。
1999年原告朱老太與孫某登記結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孫某與前妻育有兩子一女。2006年孫某因病去世,自書遺囑一份,婚前財產位于溧水縣分龍崗一套住房的產權屬于自己的三個子女,朱某有永久居住權。一年后,在親友的參與下,原告與被告孫某某(孫某的兒子)簽訂一份協議,約定房屋的產權歸被告,但被告負責在縣城內購買一套50—75平方米的住房給原告居住到終老。協議簽訂后,房屋過戶給被告,但是原告仍然居住在訴爭房屋里,被告為讓原告搬出,以自己的名義申請供電公司將該房屋給予斷電。原告多次找到被告協商,均未能解決問題,因此,原告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被告排除妨礙,立刻通電。
法院受理該案件后,考慮到原告是64歲的孤寡老人,沒有經濟來源,生活困難,決定對其實行訴訟費全部緩交的司法救助措施。案件分到行政庭辦理后,承辦法官了解到供電局已將該房停電數日,現正是夏季高溫時節,原告又是老年人,此時居住在沒有電源的房屋里,高溫會給原告的身體健康及生命造成威脅,因此,在原告申請先予執行,要求暫時先行通電后,為提高執行效率,承辦法官立即趕赴供電公司進行溝通,供電公司了解情況后,明確表示將以最快的時間給申請人恢復供電。隨后,承辦法官冒著酷暑高溫來到申請人家中,現場察看通電情況,確保老太在訴訟案件結束前能夠安然度過酷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