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的亮亮(化名)系江蘇沭陽縣某重點高中的三好學生,因出于一時的好奇與貪戀,隨手偷拿了任課老師的一臺筆記本電腦,案發后,他及時將電腦歸還老師,并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鑒于被告人亮亮的犯罪情節、家庭環境及其案發前學習生活表現等情況,沭陽法院啟動“未成年人犯罪消除”程序,依法給予被告人亮亮免予刑事處罰。圖為亮亮在法官、檢察官、老師和家長們的共同教育下,表示一定要用優異成績回報學校,回報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