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兄弟因孩子瑣事反目 夜半持刀釀慘劇
作者:胡鳳 鄭菊 張團結 發布時間:2010-08-10 瀏覽次數:658
本是大家庭的聚會,卻因孩子打架的瑣事,使得怒不可揭的雙方家長不顧及兄弟情面,大打出手,最后釀成殺人大禍。
康家大哥本是出于好意,讓同胞兄弟多走動走動。于是在自家家中擺下酒菜招呼一向有些面和心不和的二弟和三弟。席間,大家碰杯倒也和氣,不料,此刻卻傳來康三兒子的哭聲。原來康三的兒子小璇與二哥的兒子小偉打架,小璇吃了虧,看到一向心疼的兒子受了委屈,康三二話沒說,一巴掌打向了侄子小偉。二哥此時也不甘示弱,就和康三大吵起來,后來竟大打出手??荡蟾缫娛虏幻?,就喊來鄰居幫忙拉開,并勸二人消消氣各自先回家。本以為事情到此已平息了,誰知路上康三越想越氣,于是借著酒勁,跑到二哥家門口破口大罵。忍無可忍的二哥出來再次和康三發生爭執,在爭執的過程中,康三掏出隨身攜帶的水果刀向二哥頸部、背部連捅兩刀,隨后康三逃離現場,康二哥因搶救無效死亡。案發后,心有愧疚的康三夫婦主動撫養被害人二哥的兒子小偉,至此,因一時沖動引發的慘劇成為了康家人永遠的心病。
本院認為,被告人康三因家庭瑣事持刀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他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應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鑒于康三夫妻長期撫養被害人的兒子小偉,并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有悔罪表現,并已得到被害人近親屬諒解,酌情對其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