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自行車把人擠倒實施搶劫 男子獲刑三年半
作者:王濤 孫冬花 發(fā)布時間:2010-08-10 瀏覽次數:630
在鐵路地下道用自行車把婦女擠倒然后實施搶劫。近日,徐州鼓樓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該起案件,以搶劫罪判處劉軍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法院經審理認為,劉軍為謀求不正當利益,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暴力、脅迫手段強行劫取婦女財物,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鑒于被告人劉軍案發(fā)后自愿認罪,酌情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在鐵路地下道用自行車把婦女擠倒然后實施搶劫。近日,徐州鼓樓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該起案件,以搶劫罪判處劉軍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法院經審理認為,劉軍為謀求不正當利益,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暴力、脅迫手段強行劫取婦女財物,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鑒于被告人劉軍案發(fā)后自愿認罪,酌情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