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無效 租賃費用應付
作者:朱煥東 施瑜 發布時間:2010-08-06 瀏覽次數:760
近日,啟東法院依法審結了一起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依法判決被告方某、孫某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搬離門面房,并給付原告陳某自
方某、孫某系夫妻關系。
法院審理認為:原告作為出租人將未經批準或者未按照批準內容建設的臨時建筑,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協議為無效合同。原、被告簽訂的合同確認無效后,兩被告作為承租人應當將房屋返還給出租人,并應當支付占有使用該房屋期間的使用費。遂作出以上判決。
近日,啟東法院依法審結了一起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依法判決被告方某、孫某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搬離門面房,并給付原告陳某自
方某、孫某系夫妻關系。
法院審理認為:原告作為出租人將未經批準或者未按照批準內容建設的臨時建筑,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協議為無效合同。原、被告簽訂的合同確認無效后,兩被告作為承租人應當將房屋返還給出租人,并應當支付占有使用該房屋期間的使用費。遂作出以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