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28歲的葛力是遠近聞名的大孝子,只因妻子多次提出要把房產證從母親那里過戶到自己名下,他擔心妻子下一步會將年邁多病的老母親趕出家門,竟買來硫酸,潑到妻子陳某臉上,造成陳某面部、胸部等處大面積皮膚燒傷。葛力以故意傷害罪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83日,江蘇省宿遷中院二審維持原判。

 

葛力三歲時父親去世,其母含辛茹苦將其撫養成人,卻又患上了心臟病、腰椎疼痛等病癥。葛力從小對母親就非常孝順,發誓一定要讓母親安享晚年。誰知娶了媳婦小陳后,婆媳關系卻冷得很,兒子都已經兩歲了,小陳還懶得叫婆婆一聲“媽”,這讓葛力心里非常不舒服。去年9月,小陳不知哪根神經搭錯了,纏著葛力要把家里房產證持有人的姓名改過來,哪怕改成兒子的名字都成。

 

葛力家的住房是母親單位原先分的福利房,寫著母親的名字理所當然,再說葛力只有弟兄一人,這房子總不會便宜了旁人。但小陳不聽葛力勸解,仍堅持要把房產過戶,說是這樣心里才能踏實。

 

小陳的話叫葛力心里很不踏實,他想,母親現在還不到60歲,小陳就開始惦記房產,以后會不會再找借口把母親趕出家門?葛力越想越害怕,同時產生了對小陳的厭恨心理。

 

那是去年10月中旬的一天下午,葛力將買來的硫酸裝在一個娃哈哈空瓶子里。他和小陳一起走在縣城的公路上,當走上一座大橋時,突然,葛力擰開塑料瓶的蓋子,將硫酸猛地潑向小陳的面部。

 

小陳先是發愣,緊接著慘叫一聲蹲了下來。硫酸順著她的面部向胸部流去,疼痛難忍,小陳在地上打起了滾。

 

過路群眾撥打了報警電話。

 

小陳的面部、胸部等處皮膚被大面積燒傷,面部遺留大片疤痕,面積遠超過4平方厘米。疤痕后明顯增生、攣縮,造成眼、鼻、口唇等部位畸形及功能障礙。經鑒定,被害人小陳的面部損傷致其容貌毀損構成重傷。

 

據葛力被審訊時供述,其買硫酸的目的只是為了嚇唬一下小陳,讓她打消錯誤的念頭,誰知真的就把硫酸潑出去了,并且給妻子造成那么大的傷害,這是他怎么也不敢相信的。這樣的辯解令人無法相信。

 

葛力當庭表示了悔意,請求法庭判處自己緩刑,說是要掙錢給妻子療傷。法庭沒有采納。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葛力以特別惡劣的手段故意傷害他人,致人重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因該案系被告人葛力與被害人陳某之間的家庭矛盾引起,社會危害性相對較小,故對葛力依法酌情予以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前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