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里的一次成功調解
作者:黃建中 滕海軍 發布時間:2010-08-05 瀏覽次數:598
近日,阜寧法院益林法庭成功調解一起一方當事人為在押服刑人員的離婚糾紛案,給服刑人員的積極改造帶來了動力。
2010年7月下旬的一天,一名張姓女當事人來到益林法庭,起訴要求和她的丈夫楊某離婚,并提出了要到浙江省異地審理的申請。原來,她的丈夫楊某是浙江人,兩人早先在外面打工時相識,2006年2月登記結婚,婚后生一女孩。后張某至上海打工,楊某在浙江開店。2007年,楊某因故意傷害罪被判刑,現在浙江省南湖監獄服刑。因案件的特殊,承辦法官當即將情況向庭長進行了匯報,經庭長同意后,承辦法官依程序與南湖監獄獄政科取得了聯系,將有關情況說明后,約定好開庭的時間并郵寄出相應材料。
調解結束后,監獄獄政科的領導也特意向承辦法官表示了感謝,感謝法官調解將小孩交由楊某母親撫養,為楊某的積極改造帶來了精神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