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中午,市民趙剛和一群同事相約在飯店聚餐,席間他少不得喝了幾瓶啤酒,如何回去讓開車赴宴的趙先生犯了難。“酒后不能開車”,而把愛車丟在飯店門口他又不是太放心,他只得聽了同事的勸說,坐進了愛車里等酒醒。由于飯店緊靠著一個居民小區,趙剛的車恰好停在了小區的入口附近,這時恰巧將一輛送貨的面包車堵在了入口處。挪車還是不挪車,雙方因為這點小問題便發生了沖突,法院日前審理了該案。

 

提到當時的情景,面包車司機李師傅在法庭上依舊很是氣憤,“我們每天送貨都是走這個入口走的,一看居然有車停那兒,好在車上有人,而且車還是發動著的,所以我立馬下車請他挪一下,好讓我把車開進去。可他只挪了一點點,我的車還是開不進去。而當時我的車身已經橫在路上了,所以我讓他稍微再動一點,可是他卻堅決不肯動了,還讓我走后門繞!”見無法從正門走,李師傅便說了句“現在開車的也太自私了,就顧自己方便”,可這句并不過激的話,在趙剛耳中卻顯得十分刺耳。不知是不是酒精的作用,趙剛聽罷立馬下車,當即兩個響亮的耳光甩在了李師傅的臉上。見自己的老公被打,而從車上下來的趙剛又滿嘴酒氣,李師傅的愛人立馬撥打110報了警。

 

而對于李師傅的說法,趙剛則表示不能認同,“他讓我挪車我一開始也挪了,后來是他先罵我,然后我才會打他的,而且他們車上人多,推推搡搡之間就這么打起來了,憑什么告我?要說打人,也是他們打的我!再說,我當時喝了酒,車是不能動的,所以我才停在那里,他們讓我挪車,我怎么挪呢!”雖然趙剛反復聲稱自己才是被打的人,可是他卻沒有提出任何的證據,相反,為了證實自己的說法,李師傅向法庭出示了自己滿臉血印的照片還有醫院的病歷,“不肯挪車也就算了,還動手打人,太過分了!”

 

最終,經過法院主持調解,趙剛同意賠償李師傅2000元。“都是一時不冷靜惹的禍啊,當了被告還賠了錢,幾個巴掌竟然扇掉了2000塊!”拿著法院的調解書,趙剛顯得十分懊悔。(以上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