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817早晨,某外企白領小袁來到湖東派出所報警稱其家中的二臺筆記本電腦被盜。民警迅速來到案發現場進行勘查,當盤查至住在小袁對門的湖北青年小顧時,發現小顧神色慌張,答非所問。于是便將小顧帶回了派出所進行詢問。而小顧面對警方的盤問卻始終堅稱自己什么都不知道。

 

這時,作現場勘查的民警有了重大發現,在案發現場的廚房窗戶上有一枚不屬于屋主小袁的指紋,經過鑒定比對,這枚指紋與正在接受詢問的小顧左手拇指指紋同一。隨后,警方還發現小顧曾有盜竊前科。面對這意外的鐵證,小顧終于承認是他實施了盜竊。

 

小顧是湖北省巴東縣人,1988年出生,200676因犯盜竊罪被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判處拘役五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后來到蘇州打工,就住在被害人小袁的隔壁,他們所住的小區都是一些外企的工作人員,平常偶有聊天串門,因此對環境比較了解。據他自己供述,他先是在810那天翻窗進屋偷了小袁一臺筆記本電腦和一枚鉑金戒指,后來過了一個禮拜,聽說小袁又買了一臺電腦,于是又忍不住進屋行竊。此前還曾經撬竊過一家美容院,一直都沒事,原以為自己做得天衣無縫,沒想到會留下了指紋。

 

近日,園區法院以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五百元。(文中人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