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短信索錢財 約定取款抓現行
作者:陳凱 發布時間:2010-08-03 瀏覽次數:635
日前,江蘇省啟東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倪金華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2010年3月下旬,倪某產生敲詐他人錢財之歹念,先尋找借口打電話給被害人朱某索要人民幣2萬元,后又多次用手機向朱某發送威脅人身安全內容的恐嚇短信繼續索要。朱某在倪某的威脅之下,約定于
法院認為,被告人倪金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威脅手段勒索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敲詐勒索罪,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日前,江蘇省啟東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倪金華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2010年3月下旬,倪某產生敲詐他人錢財之歹念,先尋找借口打電話給被害人朱某索要人民幣2萬元,后又多次用手機向朱某發送威脅人身安全內容的恐嚇短信繼續索要。朱某在倪某的威脅之下,約定于
法院認為,被告人倪金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威脅手段勒索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敲詐勒索罪,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