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蘇州中院審結了一起未成年人故意殺人案,因其家人目無法紀,包庇窩藏協助兒子潛逃,最終父子倆鋃鐺入獄,受到了法律的嚴懲。

 

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徐某因學習成績不好,初一就輟學。之后隨父母來吳江打工,結識了在某KTV公關小姐的女友黃某,雖同處一地,但父母因忙于工作而疏忽了對兒子的監管。20099月的一天,被告人徐某在吳江松陵鎮的一出租屋內,因瑣事與被害人黃某發生爭吵,后用手扼壓被害人的脖子最終致其死亡。經法醫鑒定,黃某系被他人扼壓頸部導致機械性窒息死亡。次日,被告人徐某將其殺害女友的事實告訴父親徐天軍,愛子心切的父親遂將電動車借給兒子轉移尸體。當天晚上,父子倆制作了磚袋,共同將尸體搬至吳江市松陵鎮江新村的運河邊,將磚袋拴在尸體上后推入運河中。之后,被告人徐天軍又向兒子提供100元幫助其逃匿。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的規定,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徐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人死亡,犯罪后果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被告人徐天軍在得知兒子殺人后,幫助其滅證據,情節嚴重,且明知兒子已犯故意殺人罪而為其提供財物,幫助逃匿,其行為分別構成幫助毀滅證據罪和窩藏罪??紤]到被告人徐某犯罪時已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依法應從輕處罰。最終決定被告人徐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被告人徐天軍犯幫助毀滅證據罪、窩藏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面對法律的嚴懲,父子倆最終留下了悔恨的淚水。

 

據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少年庭承辦法官介紹,被告人徐某犯罪時尚未成年,沒有得到良好的學校和家庭教育,法制觀念淡薄,又整天沉溺于網吧,生性冷淡,遇事沖動,自控能力差,其父母因忙于生計放松了對其監管,最終導致兒子走上犯罪的道路。此次犯罪對被告人徐某的教訓是深刻的,應充分認識到自己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從中吸取教訓,認罪服法。同時應加強學習,提高法制觀念,樹立正確世界觀,認真悔過自新,以實際行動爭當一名遵紀守法的合格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