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過五旬的農村老漢,用哄騙的手段將一位年僅九歲的女童騙到樹林中,將其強奸。近日,射陽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

 

顧某現年54歲,系一位農民,小學文化,20099276,在射陽縣某鎮村閘口,遇到本組村民劉某家的女兒小萍,小萍現年9歲,天真活潑可愛,對人熱情,顧某看到天真無邪的小萍心生斜念,即以哄騙的手段,將小萍帶至該村干渠堆西側的樹林內,對小萍實施了奸淫。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顧某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依法應予懲處。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顧某犯強奸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的罪名正確,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顧某奸淫不滿十四周歲幼女,依法從重處罰;但其認罪態度較好,可酌情從輕處罰。遂作出被告人顧某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