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男同性戀者合伙開設男同性戀網站,為他人賣淫嫖娼牽線搭橋,從中牟取利益,最終落入法網。82,江陰市人民法院審結這起介紹賣淫案件,兩名被告人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罰金五千元。

 

44歲的孫某是一名男同性戀,在江陰某銀行當保安,2009年,孫某通過網絡認識了36歲的安徽籍男子何某,并對其進行包養。但是孫某的收入并不高,一個人養活兩個人總感到經濟拮據,于是兩人合謀開設一家男同性戀網站,通過組織男同性戀賣淫賺取中介費。 

 

20093月,由孫某出資,兩人租了一間民房,購買了電腦設備,開設了域名為“江陰市天趣苑會所”為男同性戀者提供性服務的網站,何某具體負責該網站的日常管理,通過網絡招募并組織了宮某、朱某等男性賣淫者作為該會所的按摩技師,并向他們收取一定的介紹費和管理費。今年313日,當兩名被告人介紹宮某、朱某到賓館向客人提供賣淫服務時,在賓館內被警方當場抓獲,從而牽出了被告人孫某和何某。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孫某、何某為牟取利益,利用網絡平臺為他人賣淫嫖娼牽線搭橋,其行為確已構成介紹賣淫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