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80后的表兄弟外出務工賺錢,卻不走正道妄圖捷徑,利用高科技手段干起了偽造銀行信用卡、套取他人錢財的勾當。近日(726),昆山法院以偽造金融票證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曾輝輝、曾海龍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共計5.8萬元。

 

28歲的曾輝輝和25歲的曾海龍系江西瑞金人,年初時從老家農村來昆打工,但因文化程度太低,始終沒有找到合適的工作。3月初,曾輝輝在老鄉聚會時偶然聽說:市面上出售一種讀卡器,能將銀行卡信息復制到普通磁卡上,只要事先復制信息,就能在銀行卡丟失后避免補辦麻煩。不久,“聰明”的曾輝輝就和表弟曾海龍商議了一條斂財捷徑,事先通過老鄉購買一個讀卡器、一臺針孔攝像機和四張磁卡,并前往某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租用了一輛豐田轎車。325晚,兩人駕車前往太倉,將事先購買的讀卡器、針孔攝像機等設備安裝在中國銀行太倉市支行新區分理處的ATM機上,先后竊取陸某、朱某等人的銀行卡信息,通過復制信息偽造了4張信用卡。次日凌晨,兩人又駕車來到中國建設銀行昆山市淀山湖分理處ATM機上使用偽造磁卡取錢,誰知卻始終沒能成功取款,反而因形跡可疑引起巡警注意,在躲避盤查奪路逃跑時被抓獲。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曾輝輝、曾海龍共同偽造信用卡4張,其行為均已構成偽造金融票證罪。在偽造金融票證共同犯罪過程中,兩人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遂判處曾輝輝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并處罰金3萬元;判處曾海龍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2.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