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婚未成起黑心 動手殺人被判刑
作者:陳勇 發布時間:2010-07-29 瀏覽次數:670
夫妻因感情不和協議離婚,但雖離婚,但雙方仍生活在一起,嗣后丈夫一直要求妻子復婚,妻子總是口頭答應,但未一直不去復婚登記,丈夫便起黑心,想要與前妻同歸于盡。近日,射陽法院對該故意殺人案作出一審判決。
2008年7月,丈夫董某與妻子楊某協議離婚,但兩人仍在一起共同生活。
案發后,董某賠償楊某醫藥費用等損失7000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董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應予處罰。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董某的犯罪事實和罪名成立,本院應予支持。被告人董某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依法減輕處罰。案發后,被告人董某賠償了被害人經濟損失,有一定悔罪表現,且取得受害人諒解,亦可酌情從輕處罰,其辯護人就此提出的辯護意見本院予以采納。遂作出被告人董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