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武進法院能動調解纏訴四年之久的八起關聯案件
作者:作雪 發布時間:2010-07-28 瀏覽次數:646
近日,常州武進法院民二庭加大調解力度,在促成一起企業間借款合同糾紛案件和解的同時,對當事人此前因投資或借款引發的其它7件訴訟和仲裁案件形成了一攬子的解決方案,實現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并對類似案件起到了較好的示范作用。
2006初,謝某與石某兩人合作開辦公司,在常州市及外省市分別注冊了兩家公司。合作不到一年,謝某與石某產生矛盾,因投資或借款糾紛,引發多起仲裁和訴訟。由于合作中資金往來頻繁,雙方任意抽取其中一筆資金往來訴諸法院或仲裁。2007年以來,雙方先后在省高院、中級法院、三家基層法院及仲裁委員會發生了8起訴訟和仲裁案件,并產生相互間的執行案件,彼此間的矛盾越陷越深,公司經營也難以為繼。民二庭在審理該企業間借款合同糾紛中,本著案結事了的目標,將促成當事人之間達成和解協議作為案件審理的主要方向。因通過雙方的代理人不能最終徹底解決所有糾紛,法官改變調解策略,組織雙方當事人到庭,直接向當事人展開調解工作。承辦法官分別向雙方分析利弊得失,曉之以理,動之以情,使其明白頻繁的訴訟只會化費更多的精力和財力,無助力于矛盾糾紛解決,希望雙方回歸理性,真心溝通協商。在承辦法官的不懈努力下,雙方最終達成了和解協議,形成了包括本案在內的一攬子解決方案,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承諾所有涉訴案件包括已進入執行程序的案件均撤回訴訟。至此,雙方纏訴四年之久的八起案件得以圓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