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商會互相借力化解糾紛
作者:丹民二 發布時間:2012-09-19 瀏覽次數:451
今年以來,丹陽法院與丹陽市行業商會開展了雙助雙促活動,該院民二庭在每個商會設立了法官工作室,法官與商會聯動,互相借力,協調處理相關糾紛,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原告袁某(個體工商戶)與被告鎮江某光學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開庭之前,丹陽眼鏡商會湯秘書長主動找到該案承辦人戴秋漢,告知該案被告是丹陽眼鏡商會的成員,原、被告雙方買賣的標的是制作鏡片的設備,有一定的專業性,希望法官將此案委托商會調解。戴秋漢研究了案情后,覺得湯秘書長所述有道理,經向庭領導匯報后將此案委托商會調解。丹陽眼鏡商會接受委托后高度重視此事,湯秘書長數次召集雙方進行協調,由于雙方存在一定差距,未能成功。湯秘書長隨后將調解情況告知了戴秋漢,戴秋漢進一步了解到原、被告雙方業務關系一直比較融洽,覺得本案仍有調解可能。遂通知雙方到丹陽眼鏡商會,與湯秘書長一起對雙方進行調解,經過一番說法說理后雙方逐步縮小了差距,并最終達成了調解協議。雙方當事人對于法院與眼鏡商會的聯動協調表示十分滿意。
今年以來,丹陽法院受理的雙方均為商會會員企業的糾紛50余起,在借助商會的力量參與化解后,40起案件均以雙方調解或撤訴方式結案。借力調解,既提升了商會的影響,也提高了法院的審判效率,同時調解的高成功率也刺激了商會工作人員的積極性,許多商會秘書長主動定期到法院了解商會會員的訴訟情況,要求配合法院做好調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