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ATM機在日常生活中的廣泛使用,發生在ATM機旁的信用卡詐騙、盜竊案件也不斷增多,近日,滄浪區法院審理了一起多人分工合作的發生在ATM機旁的盜竊案,與偷看密碼、竊取銀行卡的慣用伎倆相比,這種盜竊方法更是高明了許多。

 

朱勇在江西老家貸款買了一套房子,巨大的還貸壓力下他一直想從其他門道賺點錢,這時正巧有身邊的朋友人打算來蘇州“弄錢”,慫恿其一起來,朱勇欣然答應了。

 

朱勇等一行五人到達蘇州后,經過“精心”部署和選址,把目標定在了各家銀行的ATM機上。五人事先收集各種不同銀行、不同圖案花樣的銀行卡,并準備了一疊現金,作為工具。行動時五人分成兩組,每次行動由其中一組先上,另一組替補并望風,如果第一組久久沒有下手機會,為了避免旁人懷疑,則兩組交換。

 

開始的時候五人共同在ATM機邊伏擊守候,看到有人單獨來取款就由兩三個人上前擁在其周圍,佯裝排隊,與其搭訕并觀察取款人使用的銀行卡,當取款人把錢取出準備退出銀行卡離開的時候,其中一人就將事先轉備好的一疊錢故意掉落在地上,吸引取款人的注意,趁著取款人低頭張望的時候另一人把一張與取款人銀行卡相同的廢卡塞進卡槽,等取款人再抬頭的時候,銀行卡已經被調包了,真正的卡仍然在ATM機里,而取款人則誤以為卡已退出,就離開了,這時朱勇等人就會上前將遺留在ATM機里的銀行卡的密碼進行更改,然后離開。

 

用這一方法取得被害人先生的卡后,五人便開始瘋狂的套現和消費,一行人首先至另一銀行網點取出現金4萬元,后在蘇州某商場刷卡購買黃金飾品近3萬元,又連夜打車趕到上海,在上海各大金店分別刷卡購買黃金飾品總價值達10萬余元。在上海完成掃貨后,五人將銀行卡銷毀,輾轉回到老家,將購得黃金飾品變賣分贓,朱勇分得贓款近3萬元,最終朱勇在江西老家被捕。

 

近日,滄浪法院對這一案件進行審理,法院認為朱勇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數額特別巨大,構成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其他人員另案處理。

 

各類信用卡詐騙、盜竊層出不窮,承辦法官提醒廣大市民,在自動取款機上取款時,不要輕易與旁人搭訕,視線盡量不要離開ATM機,注意保護自己的個人信息、遮擋密碼,在取款完成后,確認退出后再離開,不要給犯罪分子任何可乘之機。(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