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歷史原因,不少老新村的停車位十分緊張,一些沒有固定車位的車主為圖省事就將車輛停放在了鄰家的車庫門前,一般情況下,車庫主人發現后也就是提醒一下,車主呢往往也是自知理虧,打個招呼換個泊位,這事情啊客客氣氣也就解決了。但是,少數車庫主人遇到這樣的情況時往往采取過激的舉動,結果呢反而是有理的變沒理的,那是“賠了夫人又折兵”啊。日前,滄浪法院就順利調解了這樣一起案件,雙方當事人在法官苦口婆心的勸說下握手言和。
李女士的訴狀描述了她所經歷的驚魂一幕:一天夜晚,家住蘇州市桐涇路某小區的她突然聽到樓下車輛發出的尖利報警聲,李女士下意識地透過窗戶朝下一看,這一看不打緊,倒是嚇出一身冷汗,原來發出報警聲的正是自己的愛車,一名男子對車是又砸又踢。李女士又氣又急,趕緊叫上丈夫沖下樓來,而周圍的鄰居們聽到這么大的動靜,也紛紛趕來,現場的人是越集越多。李女士和丈夫沖上前去,大聲質問男子為何踢車?對方并不答話,反而從地上抄起一塊板磚,周圍勸解的鄰居們一看不對,趕緊將男子抱住奪下板磚。對方顯然不甘心就此罷休,掙脫后又沖到李女士的丈夫面前,雙方推搡起來,推搡過程中又將李女士丈夫的一件名牌毛衣撕破。眼見事態欲發嚴重,李女士趕緊撥打110報警,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將雙方勸解開來,經詢問,李女士這才知道對方是住在樓下的鄰居邊先生,問及何故踢車?邊先生理直氣壯地講是因為李女士的小車堵住了他家的車庫門影響其出行。經過民警的耐心勸說,邊先生火氣漸消,承認了采取過激行為是錯誤的,但談及賠償損失問題時,雙方卻未能達成一致。
糾紛起訴到法院以后,法院沒有簡單化處理,而是本著修復鄰里關系的原則,做了大量細致的調解工作,從情理法的角度對雙方的行為進行了分析:李女士事先沒有與邊先生進行溝通就將車輛停在了邊先生的車庫門前,客觀上影響了鄰居的出行;而邊先生在發現情況后,沒有通過正當途徑解決,而是采取了過激的行為造成了李女士及丈夫的財物損害,理應承擔賠償責任,雙方聽完分析后當即表示愿意調解解決糾紛。經過法官細致入微的調解,邊先生賠償了李女士家的車輛及衣物損失,雙方握手言和。
承辦法官表示:常言道,金鄉鄰,銀親眷,鄰里好,賽珍寶。然而,現實生活中,隨著人們居住條件的改善和現代社會生活節奏的加快,城市中鄰里之間往往卻不相識、不和諧、不互助,而這也是導致相鄰關系糾紛日益增多的重要原因之一。以本案為例,雙方如果多一些溝通,事情本不至于此,邊先生的舉動明顯過激了。如果毀壞財物的數額較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那就不僅是民事賠償的問題了,而是構成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了。所以鄰里之間應多聯系、多溝通,即使遇到糾紛也應理性對待、平等協商、妥善解決,共同營造鄰里守望、互幫互助、團結友善、親情互愛的文明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