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長帶頭捐款助法院妥善執結一涉寺廟執行案件
作者:何壽青 沈雙祥 張長云 發布時間:2010-07-22 瀏覽次數:651
“感謝李鎮長對我們法院執行工作的支持!”這是
2000年高郵市漢留鎮東岳寺因修繕需要,委托江都的樊某加工一尊大佛,后樊某將加工好的大佛交付給寺廟后,寺廟陸續兌現了17萬多,尚有3萬多元未給付。樊某多次找該寺廟索要,但均沒有效果。此后樊某因病去世,其兒子又正在上大學,無奈之下,2009年底,樊某的家人訴至法院。高郵法院依法判決寺廟十日內給付樊某家人剩余款項即3萬多元。
寺廟因未按判決書履行,樊某家人于是申請法院執行。高郵法院在執行過程中發現,該寺廟香火不是很旺盛,每年香火錢只有1萬多元,扣去平時開銷所剩無幾,根本無力償還該欠款。當執行人員找到漢留鎮李德華鎮長介紹情況后,李鎮長當即表示雖然這屬于民間行為,鎮政府不應該承擔還款的責任,但是政府有義務幫助法院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考慮到政府沒有這方面的經費,于是李鎮長發動全體鎮干捐款,并帶頭捐款1千元。李鎮長的行為感動了當地的群眾,熱心人士紛紛解囊,半天就籌集了15000余元。鎮長帶頭捐款的行為也感動了申請人,樊某家人當即表示放棄對剩余款項的執行。一起歷時近十年的糾紛得以順利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