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李鎮長對我們法院執行工作的支持!”這是720日上午在江蘇省高郵市漢留鎮政府高郵法院執行法官們對該鎮鎮長李德華發出的由衷感謝。當日李鎮長帶頭捐款并號召鎮干積極響應幫助法院妥善執結了一起被執行人為寺廟的執行案件。

 

2000年高郵市漢留鎮東岳寺因修繕需要,委托江都的樊某加工一尊大佛,后樊某將加工好的大佛交付給寺廟后,寺廟陸續兌現了17萬多,尚有3萬多元未給付。樊某多次找該寺廟索要,但均沒有效果。此后樊某因病去世,其兒子又正在上大學,無奈之下,2009年底,樊某的家人訴至法院。高郵法院依法判決寺廟十日內給付樊某家人剩余款項即3萬多元。

 

寺廟因未按判決書履行,樊某家人于是申請法院執行。高郵法院在執行過程中發現,該寺廟香火不是很旺盛,每年香火錢只有1萬多元,扣去平時開銷所剩無幾,根本無力償還該欠款。當執行人員找到漢留鎮李德華鎮長介紹情況后,李鎮長當即表示雖然這屬于民間行為,鎮政府不應該承擔還款的責任,但是政府有義務幫助法院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考慮到政府沒有這方面的經費,于是李鎮長發動全體鎮干捐款,并帶頭捐款1千元。李鎮長的行為感動了當地的群眾,熱心人士紛紛解囊,半天就籌集了15000余元。鎮長帶頭捐款的行為也感動了申請人,樊某家人當即表示放棄對剩余款項的執行。一起歷時近十年的糾紛得以順利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