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罵街疑針對自己 發生扭打雙方共擔責
作者:丁文娟 李正暉 發布時間:2010-07-20 瀏覽次數:682
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近鄰不如對門。道理簡單又真實,然而在現實社會里,鄰居間家長里短的事是不可避免的,相處幾十年的老鄰居吳鳳、趙嘉因口角發生廝打,為此,雙方來到了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法院。日前,法院經查明事實后依法判決趙嘉承擔六成責任,賠償給吳鳳171.87元。
一日下午,吳鳳在自家門口罵街。隔壁鄰居趙嘉在屋里聽著聽著覺得越來越不對勁,認為吳鳳在含沙射影地罵她。吳鳳忍無可忍沖出屋與吳鳳發生口角。緊接著,趙嘉到兒子家拿了把剪刀,將吳鳳門前曬衣服的繩子剪斷,晾在繩子上面的衣服瞬間全部掉在地上。吳鳳見辛辛苦苦洗了半天的衣服沾滿灰非常生氣,遂上前揪住趙嘉衣服,兩人扭打在一起。扭打時,吳鳳的左手腕被趙嘉的剪刀戳傷。庭審時,吳鳳訴稱事發當日其是心情不好在自家門前罵街,現要求趙嘉賠償其各項損失費用2286.45元。趙嘉則認為是吳鳳罵人動手在先,受傷是吳鳳自己不慎將手碰擦在其剪刀上所致,不同意賠償。
法院認為,吳鳳與趙嘉系鄰居,雙方本應和睦相處、互幫互讓。兩人未能正確冷靜地處理鄰里糾紛,互相扭打以致吳鳳受傷,雙方均有過錯。其中,雖然吳鳳罵街不對,但趙嘉拿剪刀將吳鳳曬衣服的繩子剪斷,挑起事端,應負主要責任;吳鳳負次要責任。經核算,吳鳳的損失共計286.45元。據此,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點評:鄰居低頭不見抬頭見,對事物的見解、看法及思維方式都不一樣,不可太認真,大事講原則,小事講團結。鄰里相處講簡單,相見雙方好見面。好鄰居、鄰居好、和和睦睦視珍寶。割不斷的親、離不開的鄰。鄰里近居應實實際際,相互幫助和睦相處。(文中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