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因病去世,留下唯一的孫女,奶奶為了不讓小孫女被兒媳帶走,將小孫女藏匿起來。近日,新沂市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監護權糾紛案件,判決小女孩歸媽媽撫養。

 

彭某于丈夫何某于1999108登記結婚,婚后感情一直很好,并生育一女小凡。20099月份,何某突然得病,同年1028去世。彭某沒有工作,女兒小凡只有8歲,自丈夫何某去世后,彭某和小凡的生活即陷入了困境,于是,彭某打算帶著小凡一起外出,一邊打工一邊撫養小凡。彭某的婆婆段某舍不得小孫女,不同意彭某將孫女小凡帶走,而彭某又不愿意將小凡留下,婆媳倆為此事不斷產生爭吵。在一次彭某回娘家的時候,段某將其小凡藏匿,不讓其母女見面,并在彭某不知情的情況下將小凡轉往他校上學。彭某多次找段某索要女兒,段某拒不交出小凡。無奈之下,彭某將其婆婆段某告上了法庭。

 

在庭審過程中,段某一直拒絕提供小凡的下落,并稱其現在吃不愁,喝不愁,有能力撫養小孩,供得起小孩上學。孫女小凡是何家的一根獨苗,堅決不能讓彭某帶走。

 

法院在審理期間,為促其雙方和解,進行了多次調解,但由于段某堅持不同意彭某將孫女小凡帶走,而彭某又不愿意將小凡留下,雙方未能達成一直意見。法院認為,彭某是其未成年女兒小凡的法定監護人,有撫育女兒的法定權利義務。段某雖是小凡的祖母,但由于彭某先于段某享有監護權,因而段某無權將原告彭某的女兒帶走,并不讓其母女見面。段某雖然是出于親情自愿撫育孫女小凡,但其行為侵犯了彭某的合法監護權利。最終,法院作出了段某停止侵權,將小凡送給彭某撫育的判決,小女孩又回到了媽媽的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