沖突世俗戀愛把手牽 觸法犯罪矛盾終分離
作者:陳勇 郭志俊 發布時間:2010-07-15 瀏覽次數:658
八0后女與60年男相識戀愛,雙方沖突家人的盡力阻止下毅然結為夫妻,后由于年齡的差距以及丈夫吸毒詐騙,導致夫妻感情矛盾不斷,妻子訴訟要求離婚。近日,射陽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
八0后女陳某與60男吳某于1996年相識戀愛,在家人阻止下,雙方于2001年8月自愿登記結婚,同年生一男孩。原本想老夫少妻日子也會過得很幸福甜蜜,但是讓陳某未意料的是雙方因性格不投,常為生活瑣事產生矛盾,陳某不但沒有受到丈夫像父親的疼愛,反而是經常受到父親丈夫的毆打,丈夫不顧及家庭,因吸毒、詐騙等違法行為被拘留、判刑。徹底失望的陳某于2006年9月向射陽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后遭丈夫吳某的反對而撤訴,后陳某再次起訴,要求離婚。
法院審理后認為,原、被告是自主婚姻,理應同心同德,共建和睦家庭,但被告不珍惜婚姻家庭,好逸惡勞,因違法行為被拘留、判刑,加之,原、被告夫妻分居時間較長,鑒于原告離婚態度堅決,被告附條件同意離婚, 本院應確認雙方夫妻感情破裂。關于小孩撫育,原告堅持小孩隨其生活,不要被告給付撫育費,被告同意服刑期間小孩隨原告生活,原告不同意,原告此請求并無不當,本院予以準許。遂作出準許原告陳某與被告吳某離婚;婚生男孩隨原告生活的判決。